一、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,个人会员即志愿者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崇尚志愿精神;
(四)志愿者要求有爱心、个人素质比较好;单位会员要求有一定的公益影响力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或要求提供公益活动支持,如走访回访、假期支教、捐款捐物;
(三)获得本会公益资源及培训服务,如网站发布求助信息、公益活动召集、志愿者交流;
(四)对捐赠物资及捐款下落的知情权,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宣传本会工作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,包括求助信息核实、物资反馈等;
(四)维护本会名誉,不得以本会名义私自活动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六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联系不到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(一)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;
(二)触犯国家法律,受刑事处罚的;
(三)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。